浏览量:1 次 来源:火狐直播ios版下载 时间:2024-04-29 03:02:57
电视剧《安家》中有这样一个情节,饲料大王林茂根一心想买公馆老洋房,委托中介房似锦为自己寻找。但最终,房似锦辛辛苦苦跑遍上海滩寻来的独家房源,林茂根却绕过她和公馆主人私下完成交易——她被林茂根跳单了,一分中介费也没有收到。那么,在真实的生活中,确如剧中所演一般,委托人跳单后便不再需要向中介支付中介费吗?近日,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某公司欲承租办公场地,委托某中介服务企业代为寻找。几经找寻后,该中介公司为其找到一处厂房,经现场看房考察后,该公司与中介服务企业签署了《看房确认书》,其中约定若该公司经中介服务企业介绍后租赁厂房,应向中介公司支付首月租金50%作为佣金。后中介服务企业利用微信与该公司沟通租赁事宜,该公司表示还需考虑,之后将中介服务企业微信拉黑。一段时间后,中介服务企业得知该公司绕过自己,已经私下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中介服务企业多次向该公司讨要佣金未果,遂诉至昌邑法院,要求该公司依约向其支付中介报酬。
经查明,该公司确实存在接受中介人服务后利用这一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情形。承办法官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出发点,结合民法典规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法官耐心释法析理,该公司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诚信的“跳单”行为,表示愿意向中介服务企业支付中介报酬。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向中介服务企业支付20000元中介报酬。
“跳单”又称“跳中介”,是指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现象。近年来房屋买卖租赁市场“跳单”现象屡见不鲜,民法典颁布后首次将禁止“跳单”上升到法律层面,对“跳单”行为进行了合理限制。
实践中,中介人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常会在中介合同中载明禁止委托人“跳单”的条款。但是,禁止“跳单”并不代表中介人可以因此限制委托人的自由选择权。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1号表明,当房源信息由多个中介发布,委托人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相同房源信息的,委托人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交易,其行为并没有利用先前与之签约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故不构成违约。法官在此提示警醒我们,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应因追求个人利益而损害社会或他人合法权益。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大降价就是好卖!奥迪A6L下跌幅度达11.6万,一个月卖了16505辆
一种新的疾病,因新冠病毒引发!很多人可能终生都治不好,3种食物加重症状!
分析师:特斯拉入门车型应是简版Model 3/Y,革命性拆箱工艺遥遥无期
每个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都应该有这套漫画心理学,来正面引导孩子,帮助孩子成为一个内心强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