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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浏览量:1 次 来源:火狐直播ios版下载 时间:2024-06-27 22:57:40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以总股本205,905,88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8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8,119,717.62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70%;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82,362,353股。

  (一)主体业务、基本的产品及其用途公司的主体业务为输电线路角钢塔、钢管塔、变电站构架等电力输送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能够生产最高电压等级1000kV输电线路铁塔的企业之一,且具备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公司特高压铁塔产品供应资质。

  1、角钢塔:主要由角钢件构成的铁塔,各构件之间通过螺栓连接,需按用途及受力计算选择角钢规格尺寸,大范围的应用于电力及通信领域。

  2、钢管塔:由单管或多管组装而成的铁塔,通过法兰和螺栓连接,需按受力计算选择钢管的规格尺寸,钢管可以为无缝管,也可以用钢板加工成有缝管,大范围的应用于电力、广电及通信领域(单管由板材折弯焊接而成,多管由单管组装而成)。

  3、变电站构架:变电站是电力系统中变换电压、接受和分配电能、控制电力的流向和调整电压的电力设施,它通过其变压器将各级电压的电网联系起来。在电力系统中,变电站是输电和配电的集结点。因此,变电站整体构架的性能直接影响到变电站工作效率。变电站构架主要有角钢、钢管、钢板等钢材组成,构件之间通过焊接或者螺栓连接,构架连接节点很复杂,一般都会采用柱头形式或者法兰形式,要求外观美观,大范围的应用于变电站内各种设备和导线之间的支撑功能。

  1、采购模式公司生产的全部过程中采购的原材料有两大类:一类是直接用来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板材等,另一类是对产品性能有一定影响的辅助材料,包括锌锭、紧固件等。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体系和物资采购流程体系,公司供应部对供应商进行合格供方评定并定时进行评估,对供应商的认定主要是通过生产条件、生产资质、产品质量等多方面考核。

  公司一般采取比价采购模式,供应部根据技术部提供的材料计划表,调查、落实采购价格,制定采购计划,由分管采购人员选择至少三家以上供应单位做询价,最终确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交货。对于钢材等重要原材料,公司一般与主要供应商每年年初签订采购框架合同,约定每年保证供货量,在该合同约定的数量内,公司依据实际生产要通知卖方,卖方按市场行情报价在约定的时间内保证货源供应。

  (1)现款结算:双方签订合同后,公司支付特殊的比例的预付款,提货前全额付款或保留一小部分货款于提货后结算。

  (2)信用结算: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运至公司并经检验确认无质量异议后,公司于收到发票一定期间内付款。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与客户签订产品营销售卖合同后,首先由公司技术部门对设计图纸做分解校核,通过公司的程序化管理和先进的制图软件保证图纸设计的正确性。其次,根据图纸分解结果进行放样,导入ERP生产管理系统,编制条形码和小样图纸。之后,生产部门通过ERP生产管理系统制定单个项目的生产计划,包括劳动力配备计划、原材料采购计划及生产工期计划,由生产车间执行,执行的结果通过ERP生产管理系统直接反馈到相应的管理模块,做监督检查。

  公司现有基本的产品均属于非标准产品,必须根据电力设计院或客户提供的相应设计图纸做加工,产品具有相当的专业性、复杂性和独立性。

  目前国内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的采购资金主要来自于国有资金,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项目主要资产金额来源为国有资金的一定要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我国输电线路铁塔市场按照招投标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内蒙古电网三个主要市场。其中南方电网负责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输电线路铁塔的统一招标,国家电网负责除南方五省、内蒙古之外的其余省份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铁塔的统一招标,内蒙古电网单独招标。国家电网除统一招标外,下辖各省市级电力公司和物资公司负责当地35kV以下电压等级输电线路铁塔的招标。

  公司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的订单绝大多数都一定要通过完全透明的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并在中标后与招标方直接签订供货合同,获取订单具体流程如下:

  除上述三大电网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主要客户也均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采购输电线路铁塔产品。

  国际市场上,公司目前主要销售对象为巴基斯坦等国家的电力公司,通过参与当地招投标的方式获取订单。

  报告期,公司业绩的大多数来自为公司输电线路铁塔,其利润源于输电线路铁塔的产销及成本和其他管理成本的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体业务、基本的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并未出现重大变化。

  1、行业发展阶段“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电力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2019年全社会用电量延续平稳增长态势,电力需求的增长带动了相关电力建设投资的增加,为输电线路铁塔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近年来,国家电网陆续出台多个文件,全力支持特高压项目建设。2018年9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快速推进一批输变电重点工程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快速推进特高压工程建设,新增核准特高压工程数量,助推特高压进入新一轮建设高峰期;2020年2月,国家电网陆续出台《应对疫情影响全力恢复建设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的举措》、《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等文件,积极地推进在建重点工程建设,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特高压投资加速释放,迎来新的建设周期。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逐步推进,全方位、多领域的电力对外开放格局更加明晰,电力产业国际化将成为一种趋势。“一带一路”国家的能源电力工程投资、设计以及施工存在巨大潜力,国际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广阔。同时,凭借着在原材料以及人力成本等方面的优势,我国铁塔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越来越强,我国铁塔产品的出口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铁塔行业的发展与电力工业发展紧密关联,铁塔产品的需求主要受电网建设投资的影响。“十二五”及“十三五”期间我国电网投资保持稳定增长,因此输电线路铁塔行业不有着非常明显的周期特征。

  目前国内电力输送设备制造业生产技术及规模较为成熟稳定,属充分竞争性行业。本公司起步较晚,生产规模属中小型企业,但凭借现代化的管理,先进的技术装备,灵活的市场开拓战略,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公司重视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在市场中具备极其重大竞争地位。报告期内,随公司资本实力和资产规模的增强,公司在行业细致划分领域的竞争力和行业地位得到全面提升。报告期内国家电网招标量为2,911,096.36吨,公司中标量为98,136.18吨,公司市场排名第7位;内蒙古电网招标量为54,501.81吨,公司中标量为7,742.74吨,公司市场排名第4位。(数据来源:依照国家电网、内蒙古电网;南方电网因未能查询到相关公开数据,未做统计。)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48,795.70万元,较上年增加25.1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的权利利益124,170.33万元,较上年增加40.36%;实现营业收入161,832.3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8.88%;公司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5,902.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5.91%。

  (1)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核通过,公司财务报表已按照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编制。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影响如下:

  (3)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14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3月2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凯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及2019年度的经营情况,赞同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对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核查,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6,342,370.99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天运[2020]控字第90008号《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相应公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天运[2020] 核字第90093号《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相应公告。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公司以总股本205,905,88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8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8,119,717.6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70%。

  2、公司以总股本205,905,88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共计转增82,362,353股,上述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88,268,235股。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同意公司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人士在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为满足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金融业务需求,拓宽融资渠道,缓解潜在资金压力,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汇票、信用证、国际信用证、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项目贷款、金融衍生品等信用品种,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为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同意公司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金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海阳永丰热镀锌有限公司签署《租赁经营协议书》,烟台金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将经营场所整体租赁给海阳永丰热镀锌有限公司经营,税后年租金400万元,租赁期限10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经营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二、四、五、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项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3月14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3月2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杰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的经营情况,同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对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核查,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6,342,370.99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天运[2020]控字第90008号《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相应公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天运[2020] 核字第90093号《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相应公告。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公司以总股本205,905,88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8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8,119,717.6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70%。

  2、公司以总股本205,905,88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共计转增82,362,353股,上述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88,268,235股。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为充分调动监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同意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以上第二、三、四、六、七、八、九项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及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等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核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6,342,370.99元,明细如下:

  1、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5,135,095.21元。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54,312,347.17元,因该项应收账款涉及诉讼(诉讼案件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0-009号),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要求,按照谨慎性原则对该应收款项进行单项测试并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5%,坏账准备金额8,146,852.08元。

  2、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710,000.00元,收回或转回502,724.22元。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800,000.00元,因对方已无偿还能力,公司认为该笔应收款信用风险很高,已发生信用减值,并全额计提坏账。

  1、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将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信用减值损失增加16,342,370.99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6,342,370.99元,净利润减少13,891,115.34元。

  2、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客观公允,具有合理性。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现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30,885,882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0.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3,182,843.48元。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收到募集资金308,937,560.46元(已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4,245,283.02元),减除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所支付的验资费、律师费、预付保荐费1,350,000.00元(含税),加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76,415.1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7,663,975.5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9月20日出具了中天运[2019]验字第90054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于2019年9月26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得到有效履行。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降低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减少了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的财务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因不直接与效益相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报告期内,未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操作。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2019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天运[2020] 核字第90093号《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汇金通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储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三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8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70%;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82,362,353股。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027,601.44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4,351,476.26元,加上未分配利润年初余额227,236,774.90元,扣除年内已实施的2018年度现金分红9,626,100.00元后,2019年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72,286,800.08元。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了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以总股本205,905,88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8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8,119,717.6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70%。

  2、公司以总股本205,905,88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共计转增82,362,353股,上述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88,268,235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及公司所处成长期阶段,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长期稳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和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成长期阶段与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股本结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和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和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稳定的分红政策,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赞同公司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第六条和第十九条内容做修改:

  因上述变更事项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人士在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其他未涉及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修订后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金融业务需求,拓宽融资渠道,缓解潜在金钱上的压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汇票、信用证、国际信用证、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项目贷款、金融衍生品等信用品种,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24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为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赞同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在本方案生效前已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给予调整,确保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1、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